审批单位: 市知识产权局、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
审批内容: 技术出资入股的认定
技术出资方可以用以下技术成果财产作价入股
( 1 ) 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权; (市知识产权局负责)
( 2 )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; (市知识产权局负责)
( 3 ) 高新技术成果;
( 4 ) 法律、法规认可的其他技术成果财产权。
审批程序: 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,填写 《技术出资认定申请书》 并需提交相关资料。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,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。由市知识产权局或科技信息局负责登记认定。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技术成果低于注册资本 20% 的 :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。也可到市科技信息局高新技术科或知识产权科认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