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核准单位: 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(高新技术科 8775671 )
核准内容: 技术贸易机构的技术经营资格的范围。
核准对象: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办的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,主要从事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,技术服务(包括技术培训、技术经纪和技术中介)等技术交易活动的经营单位。
核准理由 :是否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。
核准依据: 《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》、《关于技术贸易机构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》
核准条件: 申请开办技术贸易机构,应具备一定比便的与技术经营范围相关专业的科技人员(科技人员应占人员总数 1/3 以上)。
申请材料:
1 、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开办申请书;
2 、组织章程;
3 、资金信用证明、验资证明;
4 、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5 、机构人员名单表、科技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;
6 、其他有关文件、证书。
核准程序: 申请开办技术贸易机构,先由组建机构提申请,并携带以上材料,送当地县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。科技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,对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。
核准方式: 经认定合格的,向当事人出具核准文件,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。当事人凭核准文件报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。
核准时限: 收到备齐材料后,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意见。
(联系人: 高新技术科 朱韶东 电话: 8775671 ) |